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辽宁盈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80455****072P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804民初1161号
    案号 (2021)辽0804执1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2-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辽宁盈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王森工程款240.19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1月2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915元(原告预交),由原告王森负担14251元,被告辽宁盈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766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辽宁盈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