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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规划资源处字【2019】第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阳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用于建附属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89平方米土地。二、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489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处罚人民币壹万肆仟陆佰柒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08
    决定机关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