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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高(新)罚决[2017]第15-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954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26
    决定机关 高新区(新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