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州市海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120279****124M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291民初1910号
    案号 (2019)苏1291执36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3-14
    发布日期 2019-11-1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泰州金阳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新区支行支付借款本金800万元及逾期利息(以800万元为本金,自2015年10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7.65‰计算);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