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德丰利达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90694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8民初10923号
    案号 (2020)京0118执373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日期 2020-12-0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德丰利达资产管理集团限公司支付原告张春霞本金二十万元(支付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支付5万元,2020年3月30日支付5万元,2020年6月30日支付5万元,2020年9月30日支付5万元)。 二、被告德丰利达资产管理集团限公司有任一期未按约定履行,原告张春霞有权就全部未给付债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