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远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661554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03行初81号 |
案号 | (2021)冀0403执29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变更被告邯郸市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丛人社监处字(2019)第17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中确定的五日内支付赵振洲、赵琳等8人工资金额为70052.19元; 二、撤销被告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邯人社行复决(2020)01号行政复议决定。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邯郸市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