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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零市监案处字〔2020〕2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4
    决定机关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唐晓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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