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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兴市监处 〔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13
    决定机关 兴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