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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兴市监处 〔2020〕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假药、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4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01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4
    决定机关 兴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