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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00022005290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百力保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百力保洁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30日上午在萧山区衙前镇农贸路进行污水零直排基础设施施工,因图方便,在未取得占道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萧山区衙前镇农贸路14号人行道上倾倒黄沙,占用城市道路面积4平方米。当日09时30分,当事人该行为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杭州百力保洁有限公司在人行道人倾倒黄沙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之规定,属于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行政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9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