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通邮(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冯文超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1679****991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06民初316号 |
案号 | (2019)津0106执231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7-29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天津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解除原告天津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与被告通邮(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不定期租赁合同;被告通邮(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天津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租金12800元;三、被告通邮(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自行将安装在涉诉场地内的设备搬离,逾期由原告天津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在本市外环线范围内为被告提供房源或仓库一处用于存放被告占用商铺内的物品设备,提供房源或仓库所需费用由原告垫付,由被告承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通邮(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