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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鄂宜港航卷字(2017)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港口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7
    决定机关 宜昌市港航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