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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合川市监处字(2021)1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0
    决定机关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萧正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