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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08-00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4月18日22时40分,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宁围中队执法人员依职权检查发现当事人浙江杰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萧山区新宁路萧政储出【2020】21号地块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当事人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年内在同一工地第10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元整(¥50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2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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