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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榆市监行处字【2017】4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采购
    行政处罚内容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中发现榆树市弓棚镇瑞芝堂大药房经营的阿昔洛韦片、健胃消食片、天麻胶囊三种药品只有购药小票一张,无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无合法来源的资质证明。经查证,阿昔洛韦片共购入200盒,销售价格为每盒3.50元;健胃消食片共购进10盒,销售价格为每盒15.00元;天麻胶囊共购进10盒,销售价格为每盒15.00元;上述三种药品货值金额合计为1000.00元,现已全部销售。该药店经营的上述药品是从个人手中购进,构成了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决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元整;2、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31
    决定机关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