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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公延刑罚决字【2020】5047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北京京铁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五万元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8
    决定机关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县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