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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滨公(高)行罚决字[2021]030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2月20日13时37分,高新派出所民警在对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号元天科技大楼*座*楼*室的杭州朴德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20年1月3日登记使用的网站“朴德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网址:www.pd-tech.cn)未按照要求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进行联网备案登记。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0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高新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