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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上市监计量处罚〔20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批量定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规定。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从轻处罚如下: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4
    决定机关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