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航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21200MA****L72Q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1202民初699号
    案号 (2021)鄂1202执186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民二庭
    执行法院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8-1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湖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湖北航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费154000元,并从2019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湖北航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140000元,并从2019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29元,保全费2670元,由湖北航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