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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长阳大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雪辉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146711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528执64号
    案号 (2017)鄂0528执恢13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3-27
    发布日期 2017-12-1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湖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长阳大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宜昌市正高商贸有限公司货款及违约金53664.5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652元及执行费7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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