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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喀勒交罚【2021】0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2
    决定机关 疏勒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