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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番罚字 [2019]09001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作出罚款壹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3
    决定机关 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