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义运罚决字[2016] 第330782511600005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义乌市联运有限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6年10月26日09时35分,义乌市联运有限公司雇佣当事人陈某驾驶浙G.J1263(义乌-金华)市际班车,从义乌至金华,车行至义乌市西城路武警部队营区公交站牌附近上客壹名至金华,乘客上车后,车行至留雅村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1-08 |
决定机关 | 义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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