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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高新(滨)市管市监处罚〔2022〕325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2
    决定机关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