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一稽罚[2020]289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天旨力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你单位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存在未入账收入901035.19元,未申报纳税。其中2015年229216.00元,2016年522582.59元,2017年149236.60元。该收入通过现金和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隋元帅个人银行账户收取。综上所述,你单位应补缴增值税29450.7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61.56元,教育费附加241.85元,地方教育附加161.23元。因调整2015年至2017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后,你单位应纳税所得额均为负数,故应补缴企业所得税0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应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100%的罚款31512.35元。对你单位编制虚假计税依据的税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5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