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0〕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未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向非机构投资者销售结构性存款未进行“双录”。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09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宋建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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