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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市监处字〔2018〕3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不合格皮衣一件(封存样品); 2、罚款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3
    决定机关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