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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监滨罚〔2020〕331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企业连续三个年度(2016年度-2018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同时,该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变更、换照及备案等工商登记,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4
    决定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