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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湘衡珠晖)安监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罚单〔2020〕zhqzyy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1
    决定机关 珠晖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欧阳宏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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