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东交罚[2022]0038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2年01月18日18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火车站石龙侧出租车候客区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粤SV9D50出租的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24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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