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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鄠建罚字﹝2020﹞第(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相关规定,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000元(大写:俩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9
    决定机关 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