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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嵊市监处〔2020〕2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食品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罚款5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1
    决定机关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贾承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