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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嵊公(剡)行罚决字[2020]0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拓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月17日12时许,剡湖派出所民警对位于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中路18号的浙江拓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竺叶奇作为网络安全管理人陪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正运营门户网站www.cn****i.cim,且未对门户网站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未建立检查台账,被当场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7
    决定机关 嵊州市公安局剡湖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