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常钟)应急罚〔2020〕4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常州詹皇照明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对常州詹皇照明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30 |
决定机关 | 常州市钟楼区安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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