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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市监处〔2020〕5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计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责令停止使用;(二)罚款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4
    决定机关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