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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应急罚字[2021]第20000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01
    行政处罚内容 杭州颜料化工有限公司动火作业违规案2021年6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杭州颜料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6月18日有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结束后,当事人未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氧气瓶和乙炔瓶存放在露天。6月18日至6月20日,当事人未进行动火作业,但6月20日,氧气瓶和乙炔瓶仍存放在露天。当事人动火作业不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上述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对上述问题限期整改完毕。同时,以杭州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动火作业违规案为由立案调查。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7
    决定机关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