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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19]040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19年07月09日 09时45分在东莞市大岭山镇信立农批市场路口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2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