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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云建监罚决〔2021〕1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广州市骏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经济联合社作出予以罚款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8
    决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