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秀洲环罚字〔2017〕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植绒建设项目未重新报批且未经验收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静电植绒工业园区的嘉兴市鸳湖植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植绒建设项目未重新报批且未经验收擅自投入正式生产。2017年8月27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植绒建设项目未重新报批且未经验收擅自投入正式生产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静电植绒生产,主要设备有植绒线2条,圆网印花机1台、蒸化机1台、毛毯机1台、洗缸2个。当事人1条植绒项目于2002年通过环评审批,在未向环保部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新增植绒线1条,至今未通过配套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调查,上述违法情况属实。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5
    决定机关 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