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公(消)行罚决字〔2017〕055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德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萧山区开发区钱江农场的杭州德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26层,法定代表人:赵研)管理的钱隆商厦消控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你单位杭州德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杭州德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內将罚款交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区财政专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萧山区大队 2017年12月21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21 |
决定机关 | 萧山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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