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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规罚九龙坡字〔2019〕第00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对109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行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6
    决定机关 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