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安全采样屋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22437458.7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4117632U 公开(公告)日 2021-09-03
申请公布号 CN214117632U 申请公布日 2021-09-03
分类号 E04H1/12(2006.01)I;F24F7/06(2006.01)I;F24F13/28(2006.01)I;F24F13/14(2006.01)I;A61L2/10(2006.01)I;A61L9/20(2006.01)I;B25H1/20(2006.01)I 分类 建筑物;
发明人 王峰;赵京超;艾冰花;杨明;杨小慧;袁学燕;史梦欣;姜妮莎;赵鲁宁;刘芸彬 申请(专利权)人 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刘凯
地址 264003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康源大街1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核酸安全采样屋,属于医疗设施技术领域,其结构包括顶板、底板、四周围板固定密封连接构成长方体房屋结构,至少一侧的围板设置为采样工作面板,于采样工作面板上开设有向房屋空间内凹的采样工作窗,采样工作窗的内凹底部设置为向外界暴露的采样平台;卫生橡胶隔离手套的探出长度覆盖采样工作窗的采样平台;房屋内配置有空气净化正压输入机构;四周围板的其中一个围板开设有门洞,门洞铰接有外开门,底板的下方固定连接有基座,基座的底面配置有万向轮。本实用新型作为可移动式工作站,能够有效保护采样人员的安全和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避免交叉感染,起到有效隔离,有效避免了接触性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