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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太市监罚〔2020〕 55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0
    决定机关 阜阳市太和县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