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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丰城管罚字﹝2019﹞1800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3月22日8时00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接上级督办,2019年3月21日11时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分中寺村枣林街南侧(区域系数为0)承建的分钟寺腾退拆迁项目(10地块)工程施工工地内,现场有1000余平方米的建筑土方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尘土飞扬,造成扬尘污染(变量系数9)。经查,施工单位为北京嘉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行政机关责令该单位于2019年3月22日16时00分之前,将未覆盖的施工用土予以覆盖,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3月22日8时00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接上级督办,2019年3月21日11时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分中寺村枣林街南侧(区域系数为0)承建的分钟寺腾退拆迁项目(10地块)工程施工工地内,现场有1000余平方米的建筑土方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尘土飞扬,造成扬尘污染(变量系数9)。经查,施工单位为北京嘉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行政机关责令该单位于2019年3月22日16时00分之前,将未覆盖的施工用土予以覆盖,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3
    决定机关 丰台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