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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梅江税二分局罚〔202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02-01 至2019-02-28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行政处罚内容 拟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8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