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方与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82767****802P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827民初1064号
    案号 (2019)鲁0827执24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鱼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鱼台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3-12
    发布日期 2019-06-1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山东方与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4日起于每个月的24日偿还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宁圣邦分公司借款共计250000元,直至借款2232352.57元及利息(利息以2232352.5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9%计算)还清之日止; 二、如山东方与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前履行完毕本调解协议第一条还款义务后,山东方与食品有限公司交纳的300000元保证金冲抵借款、放弃山东方与食品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违约金111617.63元; 三、山东方与食品有限公司于偿还上述借款的最后一期一次性给付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邮寄费、交通费、通讯费等2232.35元、律师费用5000元、保全担保费3600元,共计10832.35元; 四、如山东方与食品有限公司有一期未按期履行,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宁圣邦分公司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五、闫庆宝、姜玉玲、闫庆祥、杜新会对本调解协议第一、三、四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关于本案双方无其他纠纷。 案件受理费12785元、申请费5000元,共计17785元由山东方与食品有限公司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