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地吴江海事罚字[2020]002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安徽强盛船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6 |
决定机关 |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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