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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罚〔2021〕7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没收违法所得9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4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