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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邮市监案〔2019〕0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内容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5
    决定机关 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颜有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