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浦处〔2020〕1520201000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15.127174万元,罚款141.8592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30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商庆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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